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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 >> 新闻中心10月1日起太原推行使用国Ⅳ标准车用汽油
为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,改善大气环境质量,市政府日前发布通告:从10月1日起,我市所有加油站(点)改售国Ⅳ标准车用汽油;2014年10月1日起,所有加油站(点)改售国Ⅳ标准车用柴油。
国Ⅳ标准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标识将予以更新,统一为“#号车用汽油(Ⅳ)”、“ #号车用柴油 (Ⅳ)”,并在购销发票和提货单等油品品名后加注“(Ⅳ)”字样。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只能加注国Ⅳ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。相关汽油和柴油的置换工作要分别于今年10月1日和明年10月1日前完成。至于国Ⅳ标准车用燃油的价格,市政府提出:“零售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、山西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”。
据介绍,与国Ⅲ标准相比,车用汽油国Ⅳ标准大幅度收严硫含量限值。国Ⅲ标准的硫含量限值为150mg/kg,国Ⅳ标准的硫含量限值为50mg/kg,降低了三分之二。同时,大幅度收严锰含量限值。国Ⅲ标准的锰含量限值为0.016g/L,国Ⅳ标准的锰含量限值为0.008g/L,降低了一半。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硫、锰是反映汽油品质的重要指标,其不仅直接产生二氧化硫、重金属等污染物,还会导致尾气净化装置和氧传感器的效率降低或失效,间接增加氮氧化物、一氧化碳、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。根据上海市经验,一辆使用国Ⅳ汽油的国Ⅳ轻型车排放的一氧化碳、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,比一辆使用国Ⅲ汽油的国Ⅲ轻型车减少约50%。另外,国Ⅳ标准车用燃油并不会导致增加油耗和动力不足,相反地能使燃油燃烧更充分、发动机的工作状态更好,有利于降低车辆维护保养成本。